微信群的秘密
一大学生闲得无事创建个微信群
短期内
竟收纳了400余名“同道中人”
群内发布了不少“神秘”链接
警方眉头一皱
发现事情并不简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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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/ 导 语
大学生建群传播淫秽视频
2021年10月,深圳警方接线索举报,有网民在微信群内上传大量云链接,而云链接的背后全部系各类淫秽视频。
民警随即根据线索开展调查,最终查明该微信群群主的真实身份。经查,该群创建者为家住龙华区的20岁在校大学生男子彭某。

图文无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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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要 案 情
2020年10月11日开始,大学生彭某在网上购买了管理微信群的机器人,然后在机器人的交流群里一群友介绍了一个名叫某平台的黄色网址,期间,彭某学会获取淫秽视频的链接以及怎样发送到微信群去给他人点击,并在上面注册了一个代理账号。
彭某一开始只是出于好玩 的心理,给群友“发福利”,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常识,认为这在网络上“司空见惯”。
随后,心思活络的彭某看到有利可图,与其朋友被告人朱某、陈某、彭某某等人在网上购得微信群180个,群成员共约18500人,后在上述微信群上发送淫秽短视频以吸引更多人员入群,将这些微信群改名为“明珠”、“看看”、“舒服”,秉着把生意做大做强的理念,彭某等人急速扩张群和人数,并开始在上述微信群上发送付费淫秽视频链接,每天发送付费淫秽视频链接100条,微信群的成员点击链接后支付人民币3.88元即可观看相关淫秽视频。
至同月30日止,4人等共在上述微信群上发送付费淫秽视频链接900条,其中彭某非法获利人民币21210元。不久,四人被公安机关抓获,公安机关现场缴获手机71部、电脑18部。经龙岗公安局某大队鉴定,从缴获的上述手机71部、电脑18部中提取的电子数据含视频共计2753个,均属于淫秽物品。
盐君寄语
彭某法律意识淡薄,因“小聪明”用错地方而误入歧途。尽管令人惋惜,但违法行为终究难逃法律严惩。请广大群主和网友引以为戒,在上网过程中知法度、守底线,自觉学习并遵守相关法律,正确、健康地使用网络,对于淫秽色情信息做到不点击、不传播,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案 件 结 果:
一、被告人彭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。
二、被告人朱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0元。
三、被告人陈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0元。
四、被告人彭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0元。
五、本案缴获的作案工具手机71部,电脑18部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WINTER
附相关法律 ·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六十三条
以牟利为目的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为他人提供书号,出版淫秽书刊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六十四条
传播淫秽的书刊、影片、音像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、录像等音像制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制作、复制淫秽的电影、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,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,从重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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